法学院2015级研究生公共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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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研15级开始实行学生干部、党员、积极分子、同宿室友针对同学使用违章电器等违纪行为承担监督责任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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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由 佟尧哥 周二 三月 15, 2016 11:17 pm

为有效遏制我院学生使用或存放违章电器、违章用电、宿舍卫生不合格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并在15级营造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的安全、健康的宿舍生活氛围,自2016年3月16日起,我院开始在15级研究生日常管理中试点实行学生干部、党员、积极分子、同宿室友针对有关同学违纪行为承担监督责任的管理制度。

学生干部(含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党员(含未转入15级各党支部的党员)、积极分子、同宿室友发现同学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违章用电或不注意宿舍卫生及安全的,应当对其进行提醒;若该同学拒不听从劝告,前述人员应当及时联系并告知辅导员具体情况,由辅导员对该生进行批评教育以及日常管理扣分处理。

凡未按要求履行监督义务者,将承担以下责任:一旦出现学生因使用违章电器等违纪行为而被学生处通报、处分的情况,则该生所在班级的学生干部、对应专业的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将被扣减3分日常管理分,该生所在专业对应的党支部成员、积极分子将被扣减2分日常管理分,该生所在宿舍的同宿室友将被扣减2分日常管理分。负有监督义务的人员身份有所重叠的,仅扣减一次3分日常管理分。

希望法研15级学生干部、党员、积极分子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表率作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责任监督。本制度的实施表明,违纪行为不再是个人受到处分、被取消评奖评优资格的事情,更会给本班级、本专业、对应党支部以及本宿舍的室友等身边的同窗、好友带来消极影响,因此也特别希望广大研究生同学,遵规守纪,对自己负责,也对自己周边的同学负责。

佟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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