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5级研究生公共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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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参考】2015年法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评选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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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由 佟尧哥 周一 四月 25, 2016 4:16 pm

【仅供参考】2015年法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评选实施细则
各位同学,为了便于大家提前了解我院往年评奖评优规则情况,现将适用对象为2014级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的“法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评选实施细则”发布在本论坛,供有需要的同学进行参考。
从往年的情况来看,我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规则相对稳定,拟申报有关奖学金的同学可基本参照该实施细则提前准备。
请注意:2016年学业奖学金评选要求以当年的实施细则为准,本条通知仅具有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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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评选实施细则【适用对象:2014级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
一、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
1、申请者需为我校2014级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2、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政治进步,遵守校规校纪,有较高的道德、文明修养,主动关心集体,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工作;3、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学业综合奖学金的评选资格:
(1)申请奖学金当年未完成报到注册手续的;
(2)截至当年9月底未按学校要求全额缴纳学费及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的;
(3)中期考核为“D档”的;
(4)受到校、院纪律处分,或者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分的;
(5)在申请学业综合奖学金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并由学院和研究生院将其行为记入个人档案。
二、学业奖学金评选方式及理算规则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入围后按照学业奖学金综合测评分数在专业班级内部进行排名,综测成绩=60%学习成绩+20%活动分数+20%科研分(科研分包含论文+课题)。按综测成绩排名确定获奖者。
★科研分数理算规则:
1、论文必须为第一作者,或作为导师撰写论文的第二作者,完成单位必须为上海海事大学。
2、论文如果为核心期刊,核心期刊范围由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
3、核心期刊论文每篇8分。
4、一般刊物论文每篇3分,2篇封顶。即最多加6分。
5、参与课题必须出示课题批准文书、立项书或我校教师科研系统中课题信息打印页,且该文件上应有申请人的署名。
6、市局级(含校级)课题每项2分,省部级课题每项4分,国家级课题每项6分。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研究生学术新人培育计划项目为校级课题,该两项课题以研究生院网站公示的申请人为加分对象。
7、其他研究课题真实与否以评审委员会授权教学秘书查询科研系统为准。
8、论文、课题等科研成果必须是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
9、参加校外学术论坛获学术奖项(一、二、三等奖)的,根据具体奖项等级以及学术论坛规模予以加分。一般情况下,国家级学术沙龙每项4-6分,省部级沙龙每项2-4分。学校创新论坛分数和JESSUP模拟法庭分数、已经包含在活动分数中,不再另加。
10、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奖项加5分,省部级加3分。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法
根据研究生院下发指标,按照我院专业学生人数比例确定名额。
四、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可与国家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兼得。
五、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所有。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
2015.10.15

佟尧哥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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