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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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通知
我校开始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各专业名额分配(以本专业人数在全体学生数中所占的比例计算)如下:
国法A 36人 计算后名额为1.73 评2人
国法B 24人 计算后名额为1.15 评1人
国法C 54人 计算后名额为2.6 评2人 *
法硕法学 53人 计算后名额为2.55 评2人 *
14非法 46人 计算后名额为2.21 评2人
民商18人 计算后名额为0.86 评1人
刑法7人 计算后名额为0.33
环境5人 计算后名额为0.24 刑、环、诉合计1.10,评1人
诉讼11人 计算后名额为0.52
经济16人 计算后名额为0.77 评1人
注:参评总人数共计270人,研究生院分配给法学院13个名额,按照各班人数占全体参评人员比例即各班人数乘以13/270,计算出各班应获名额。
【特别强调】考虑到刑、环、诉三个专业课程设置不一,且经计算,可分得名额均无法达到一人,因此,该三个专业采用面试选拔,面试资格获得者为各班级申报者中综合成绩排名首位的学生,由面试小组从中择优推荐1名学生获奖。以上共评选出12人。多出的1个名额,从国法C班、法硕法学班中面试选拔确定(因为这两个班级小数点后数字过5,但并未四舍五入增加名额)。其他班级评选均直接按照申报者综合成绩排名予以确定和推荐。
具体评选办法见公共邮箱解压包中的“【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评选实施细则”。
请拟申报同学务必于10月10日(周一)中午12点前将解压包中的“附件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研究生院要求申报者必须提交1封校外专家推荐信)以及本人各项加分的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科研系统查询页面打印件或课题批准文书复印件、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的纸质版一式两份交给辅导员助理杨园硕同学(法学院416室,18817773385),同时提交附件1、2、3的电子版。注意不要改变表的格式,附件2需正反面打印!
因个人原因迟交、少交、错交申报材料以及提交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所导致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注:荣誉证书原件、发表论文的期刊杂志无需提供两份,但复印资料均需提供两份。
国法A 36人 计算后名额为1.73 评2人
国法B 24人 计算后名额为1.15 评1人
国法C 54人 计算后名额为2.6 评2人 *
法硕法学 53人 计算后名额为2.55 评2人 *
14非法 46人 计算后名额为2.21 评2人
民商18人 计算后名额为0.86 评1人
刑法7人 计算后名额为0.33
环境5人 计算后名额为0.24 刑、环、诉合计1.10,评1人
诉讼11人 计算后名额为0.52
经济16人 计算后名额为0.77 评1人
注:参评总人数共计270人,研究生院分配给法学院13个名额,按照各班人数占全体参评人员比例即各班人数乘以13/270,计算出各班应获名额。
【特别强调】考虑到刑、环、诉三个专业课程设置不一,且经计算,可分得名额均无法达到一人,因此,该三个专业采用面试选拔,面试资格获得者为各班级申报者中综合成绩排名首位的学生,由面试小组从中择优推荐1名学生获奖。以上共评选出12人。多出的1个名额,从国法C班、法硕法学班中面试选拔确定(因为这两个班级小数点后数字过5,但并未四舍五入增加名额)。其他班级评选均直接按照申报者综合成绩排名予以确定和推荐。
具体评选办法见公共邮箱解压包中的“【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评选实施细则”。
请拟申报同学务必于10月10日(周一)中午12点前将解压包中的“附件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研究生院要求申报者必须提交1封校外专家推荐信)以及本人各项加分的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科研系统查询页面打印件或课题批准文书复印件、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的纸质版一式两份交给辅导员助理杨园硕同学(法学院416室,18817773385),同时提交附件1、2、3的电子版。注意不要改变表的格式,附件2需正反面打印!
因个人原因迟交、少交、错交申报材料以及提交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所导致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注:荣誉证书原件、发表论文的期刊杂志无需提供两份,但复印资料均需提供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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