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课程调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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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部分课程调整通知
各位同学,近期部分课程调整如下:
1. 沈晓明老师的两门课程,合并至1A403上课。
2. 因海商法国际研讨会,胡正良教授《海事法》、郑睿老师《法律英语》10月14日、15日分别停课一次。
3. 因选课人数过少,邬惠国教授《航海概论》课程本学期停开,已选课的同学可以尽快提交修改培养计划申请,调整本学期选课,也可以在下学期修读其他课程。
4. 外籍教师《海上货物运输法》课程10月12日停课一次。
1. 沈晓明老师的两门课程,合并至1A403上课。
2. 因海商法国际研讨会,胡正良教授《海事法》、郑睿老师《法律英语》10月14日、15日分别停课一次。
3. 因选课人数过少,邬惠国教授《航海概论》课程本学期停开,已选课的同学可以尽快提交修改培养计划申请,调整本学期选课,也可以在下学期修读其他课程。
4. 外籍教师《海上货物运输法》课程10月12日停课一次。
孙思琪- 帖子数 : 64
注册日期 : 15-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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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选修了沈晓明老师的海事诉讼与仲裁,课表里面没有显示上课时间,请问是周二11~13节上课么?如果是,这个时间与法律职业规范与伦理课冲突,可以退掉重新选课么?还有培养计划是否需要修改?
季如- 帖子数 : 1
注册日期 : 15-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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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已经多次提醒,课程的时间地点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excel课表为准,系统内课表并不一定显示全部课程。目前选课系统已经关闭,请写好情况说明,交至法学院408室。是否需要修改培养计划,根据你的专业、学习年限不同由你自行决定,即后续学期是否还有机会修读海事诉讼与仲裁,如果没有,必须修改培养计划。季如 写道:老师,我选修了沈晓明老师的海事诉讼与仲裁,课表里面没有显示上课时间,请问是周二11~13节上课么?如果是,这个时间与法律职业规范与伦理课冲突,可以退掉重新选课么?还有培养计划是否需要修改?
孙思琪- 帖子数 : 64
注册日期 : 15-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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